現在經濟社會的發展帶動機械方面的發展,大型施工起重機應用廣泛,那起重機在運行中的注意事項都有哪些呢?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下:
1、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(或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),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將重物放下,檢查制動器性能,確認可靠后,再進行正常作業。
2、操作者在作業中,應按規定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。 ①起升、降落重物;開動大、小車行駛時。 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,要連續鳴鈴報警;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。
3、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。
4、工作中突然斷電時,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。
5、起重機大、小車在正常作業中,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;變換大、小車運動方向時,必須將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,方能反向開車。
6、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,在主、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,主、副鉤必須單獨作業,以免兩鉤相撞。
7、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;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。
8、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,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。
9、嚴格執行“十不吊”的制度:
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。
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。
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。
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。
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。
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。
⑦歪拉斜掛不吊。
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。
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。
⑩帶棱角塊口物件、未墊好不吊。
10、如發現異常,立即停機,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。
起重機的運行有專業人員操作可以有效的降低事故率,但是也要相關人員多了解關于起重機的知識,這樣才能較大限度的減少問題的發生。